各 位 會 員 : 水 務 署 署 方 最 近 推 出 一 新 構 想 , 今 次
的 〈 供 水 服 務 顧 問 研 究 〉 , 內 容 除 了 〈 私 參 〉 方 案
外 , 還 加 上 「 公 司 化 」 方 案 , 見 本 會 的 第 三 次 工 作
報 告 第 61、 63 項 。 從 63 項 的 文 中 , 可 初 步 歸 納 以 下 一
些 觀 點 :
- 「 公 司 化 」 方 案 可 令 水 務 署 脫 離 政 府 部 門 現 有 的 規
定 , 從 新 訂 立 獨 立 的 行 政 模 式 。
- 「 公 司 化 」 方 案 可 令 水 務 署 自 行 開 拓 新 的 商 業 發 展
機 會 , 如 其 他 非 現 有 供 水 服 務 的 事 業 。
- 政 府 是 唯 一 的 股 東 。
- 水 務 署 以 商 業 原 則 來 經 營 。 即 是 說 以 成 本 效 益 、 利
潤 為 主 。
- 可 聘 用 由 以 前 的 政 府 部 門 借 調 的 公 務 員 。
- 或 自 行 以 其 聘 用 條 款 聘 任 職 員 。 即 是 說 獨 立 於 現 有
政 府 的 聘 用 條 件 。
各 位 會 員 , 對 於 以 上 的 觀 點 , 有 甚 麼 個 人 的 看 法 ,
請 來 信 傳 真 給 工 會 或 來 電 本 會 會 務 主 任 或
副 會 務 主 任 , 謝 謝 !
香 港 政 府 水 務 署 職 工 會
主 席 :鐘 樹 春
( 孫 名 峰 代 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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